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文件精神,推动我市商业流通企业讲求诚信,不断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,以促进全市商业职业道德水平提升,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努力为消费者营造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,根据我市实际情况,特制定商业流通企业诚信公约如下,并倡导全市商业流通企业承诺守信。
一、在全市商业流通企业范围内广泛宣传“诚信为本”的理念,在全体员工中牢固树立诚信意识,以诚信态度对待每一位消费者。
二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费者权益、产品质量、价格、竞争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,不以任何方式损害或限制消费者合法权利。
三、杜绝促销活动中的价格欺诈和虚假宣传广告、保证各类商品及服务信息的真实性、不误导、欺骗消费者,确保公平交易。
四、建立健全商品进货检查验证制度,抵制假冒伪劣商品进入流通市场,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,维护商品品质,保证销售的商品质量。
五、保持经济环境的舒适整洁,在店堂内设立适当的标志,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,方便消费者购物,保障消费者安全。
六、提倡科学消费、文明消费、绿色消费,维护消费者的人格尊严,为消费者提供规范标准的服务,不谋求暴利及一切不正当利益。
七、严格履行“三包”规定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售后服务,兑现对消费者的各项服务承诺。
八、主动征求消费者意见,妥善解决消费者投诉,主动接受政府、行业和消费者监督,不断改善经营服务,确保商品和服务质量。
敦化市企业联合会商业流通分会
2016年4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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